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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〇一五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2015年4月22日 对象:品牌发展部 来源: 院长办公室

学院各系、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二〇一五年五一劳动节有关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五一劳动节:201551日至53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5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2日(星期六)和53日(星期日)公休,54日(星期一)照常上班。

二、请各单位根据教学和工作情况做好各项安排。放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相关部门要做好值班安排,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5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