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二〇一四年国庆节有关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二、请各单位根据教学和工作情况做好各项安排。放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相关部门要做好值班安排,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