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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四川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深入学习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广泛开展“学先进、见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组通[2011]79号)和《转发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深入学习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广泛开展“学先进、见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中共天游ty8线路1线路2检测中心委员会关于在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学习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将征文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在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征文比赛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立足本职工作,做勤奋学习、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创先争优的模范,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对待工作,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做好工作,为我院建成有特色、高水平的应用型IT大学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征文活动的圆满顺利和评比的公平公正,成立征文活动评委会。
评委会主任:张宪民
评委会成员:刘宏、易胜华、刘明理、陈旭辉、程学良、高爱平、钱永胜、杨瑞良、黄显、钟沛然、李福祥、封莉
三、征文要求
(一)征文内容
自拟题目,自选角度。把向李林森同志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重要讲话、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结合起来,把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创先争优”活动精神结合起来,把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侧重谈如何学习先进见行动、立足岗位创先进、履职尽责争优秀。
(二)征文时间
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11年12月10日止。
(三)文章要求
1、征文要紧密联系实际,观点鲜明、言之有物,文风朴实、语言精练、体裁不限,来稿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
2、参评文章不署名。来稿文章请单独用一张纸条注明作者姓名、职务、支部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所有推荐文章在截稿之日以电子版和A4打印版两种形式交至学院组织部。
四、评奖办法
(一)总体要求
本次征文评奖实行评委评分制,评委评分采取10分制,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统分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出平均得分。
(二)评分标准
每篇文章满分为10分,按照三项标准每项具体分值如下:
1、文题切实度(满分5分)
主题鲜明,思路清晰,层次分明,结构严谨,逻辑性强,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2、内容创意度(满分3分)
材料典型、鲜活,内容真实。观点新颖有创意,有独到见解,有吸引力和感召力,内容健康、积极进取。
3、文笔流畅度(满分2分)
文笔清新流畅,语言凝练,叙述生动,感情真挚。
五、奖项设置
1、本次征文活动设一等奖1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若干。颁发奖品和证书。
2、对质量较好的征文稿件,将推荐至省委组织部。
六、责任分工
1、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等工作由学院组织部办公室负责。
2、作品评比工作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
3、活动的照相、宣传报道等工作由学院宣传部负责。
院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