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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人力资源部特邀成都市劳动局、都江堰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的专家辅导我院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即将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学院副院长汪琛、黎明参加了此次学习。 和谐劳动关系是学院发展和稳定的基础,学院人力资源部长期以来重视学院人力资源建设,并根据学院和老师的共同愿望和各自利益,推进事先预防、事前保证和三方协商机制,建立起责任机制、评价机制以及分配机制三大制度平台,营造尊重员工、依靠员工、信任员工、关爱员工的良好氛围,增强了企业的发展活力。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人力资源部组织本次学习和交流,目的是使学院各级领导能够更好的认识该法的内容,加深理解并结合工作的实际很好的运用该法,减少劳动争议,促进学院稳定和谐发展。 | ||||